推免生是指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简称“推免”,是指不用参加研究生考试而直接读研的一种情形。目前已经有部分院校开始发布2018考研推免招生简章,新文道考研会第一时间为大家整理汇总全国各大院校推免信息,以供考生参考提前做好准备。下面是南开大学数学科学学院2018考研推免研究生章程。
一、 学院公布《南开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和《数学科学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办法(细则)》(见附件1)
二、符合推荐免试生条件的2018届本科生申请推免需提交《2017年数学学院推荐免试生申请表》(见附件2)和综合素质成绩加分材料(如竞赛、建模获奖证书、论文及期刊封皮、百项国创获奖证书、如国创未结题可提供申请书等材料的复印件)到教学办宋老师处(数学院217),材料提交时间:2017年6月27日-6月30日下午5点
三、7月1日-7月7日学院根据《推荐实施办法》要求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审核,并进行计算综合排名成绩和综合排名,审核完成后(7月7日左右)在学院二楼公告栏(教学办门口)公示。
注:每名学生只能参与一次推免遴选。“一次推免遴选”是指学生在校期间所在年级经历了一次推荐工作(自开展综合排名至学校推荐名单公示期结束),不论其是否参加了综合排名、获得推荐名额,均认定为其参与了一次推免遴选(含推荐工作过程中或结束后申请休学或延期毕业的)。
如预计不能按照基本修业年限获得学位的,需在6月27日-6月30日向学院教学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不参与此次遴选,经学院批准同意后,可视为该学生无推免遴选记录,且该年度推荐工作中该生不计入所在专业的专业总人数中。
学校和学院推免实施办法和学院推荐细则.rar(下载地址:http://sms.nankai.edu.cn/2017/0626/c5536a69589/page.htm)
2017年数学学院推荐免试生申请表.doc
数学科学学院
教学办公室
2017年6月26日
数学科学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细 则)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是选拔优秀拔尖的创新型人才继续深造,鼓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努力提高综合能力的重要手段。为了使这项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的工作能够顺利进行,促进学生努力学习,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推荐办法。
一、工作原则
1.推荐免试生工作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要求推荐标准严格、明确,推荐程序高度透明。要以学生成绩为基础,择优推荐学习能力强、科研能力突出、具有创新精神的学生。
2.该《细则》以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办法》为基础制定。
3.推荐免试工作由院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主管院长担任,成员包括各系主任、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和本科教学办负责人。
二、推荐免试生条件
1.热爱祖国,具备良好的社会道德及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
2.品行优良,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必修课(A类、B类、C类)按照教学计划修满,且A类、B类、C类平均学分绩应在本专业本年级全体学生的前50%以内(伯苓班必修课学分绩80分之上);
4.能够运用本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具备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行为。
三、推荐程序
1.推荐免试的几个主要步骤(报名、审核、面试、公示)的具体安排,按当年学校下发的推免通知文件要求安排执行。
2.申请学术型校内、校外和专业硕士推免的学生都必须参加综合排名。
3.学院公示的时间地点由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负责组织与落实。学生可在公示期间提交复议申请(具体程序见第七款复议)。
四、综合排名成绩计算方法
根据数学学科的特点和发现数学人才的需要,综合排名成绩按如下公式计算:
综合排名成绩=BCD类课程平均学分绩×95%+综合素质成绩×5%
其中综合素质成绩满分为100分,包括:发表论文、科研成果获奖、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获奖和其它竞赛获奖四部分。具体分值分布为:发表论文10分,科研成果获奖30分、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获奖40分和其它竞赛获奖20分。
1.发表学术论文10分(超过10分按10分计算)
凡发表一篇SCI论文的,第一作者(含独著)或通讯作者记10分;凡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学术论文,第一作者(含独著)或通讯作者记5分。
2.科研成果获奖30分(超过30分按30分计算)
3.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获奖 40分(超过40分按40分计算)
3.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获奖 40分(超过40分按40分计算)
注:同类竞赛多次获奖的,只以最高奖项计分。
五、推荐方式
推荐免试(学术型校内、校外和专业硕士)按综合排名成绩顺序推荐,每个学生只推荐一次。
六、特别情况的处理办法
细则中未规定的意外情况的处理办法,界定权限及解释在学院。
七、复议
已参加本院推免生遴选,但对考核成绩及最后结果持有异议的学生,可在本院推免生名单公示期间提请院推荐审核小组复议。
申请复议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南开大学推免生基本标准,且学分绩排名一般在本专业人数的前三分之一之内;
(2)已经报名并参加本院推免生遴选。
申请和复议程序为:
(1)申请人填写《南开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议申请表》(一式三份),并在指定日期内上交到学院,逾期不予受理。
(2)学院推荐审核小组按照推荐细则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所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必要时可重新对申请人进行考核。复议过程要详细记录在《南开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议申请表》中。
(3)经复议,学院推荐审核小组作出复议结论,填写在《南开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议申请表》“复议结论”一栏中,推荐审核小组组长签字、盖章有效。复议结果应在院推免生名单上报教务处之前告知申请人。
(4)学院将《南开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议申请表》汇总后,连同推荐名单在指定日期内交教务处。
八、注意事项
(1)各系要认真做好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动员和审核工作。
(2)科研加分以正式出版或获奖证书为准,申请科研加分要提交科研作品和获奖证书的原件,以备审核,不提交者不予加分。
(3)获免试资格的学生不批准办理任何出国手续(参与百人计划者除外)。
(4)校外免试生与校内免试生的推荐方式相同;校内免试生与校外免试生指标不能混用。
(5)未获得免试资格者,不予办理校外免试推荐手续。
(6)在全院范围公示推荐免试生名单。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数学科学学院
2017年6月22日
本文素材来源于网络,由武汉新文道考研进行整理,想了解更多关于考研相关资讯,敬请关注新文道考研,我们将为同学们奉上全面完整的时下考研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