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如下:
学术型学位
专业学位及专项计划
注:
1、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复试名单由各学院通知,请达到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认真做好复试准备。
2、复试定于3月下旬进行,复试方案另行公布,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和各学院网站通知。
3、报考我校工学[08]专业且初试成绩符合所报考学科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申请调剂软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085212]。
4、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旗)并报考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出示相关证明),可在相应学科门类(专业)分数线基础上总分或一门单科成绩降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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