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注:
1、目前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旗),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不含单考生、MBA[微博]考生、MPA考生、MEM考生),可在复试基本分数线基础上,单科降低5分或总分降低20分。
2、单独考试考生复试分数线将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另行制定。
3、列入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待教育部公布国家线后,并结合本校实际,制定相应分数线,另行公布通知。
4、各院(部)在达到学校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和计划数,制定不低于学校基本要求的本院(部)学科(专业)复试要求。达到学校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考生还须达到院(部)学科(专业)复试要求才能参加复试。实行差额复试,由学院(部)组织。
5、对于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我校研究生院将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3月21日下午、3月22日全天,请考生登陆天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网页查询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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