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成绩公布时间:2023年2月22日。
2. 成绩公布及查询办法:湖北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由各招生单位公布,查询办法请见各招生单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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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 | 湖北大学 | 湖北师范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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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民族大学 |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 湖北科技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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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音乐学院 | 湖北经济学院 | 长江科学院 |
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 | 武汉材料保护研究所 | 中国航空研究院610所 |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四研究院第四十二所 | 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 |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 |
中国地震局地震研究所 | 武汉数字工程研究所 | 中国舰船研究设计中心(701所) |
武汉船用电力推进装置研究所 | 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 | 武汉船舶通信研究所 |
武汉第二船舶设计研究所 | 湖北省社会科学院 |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 |
海军工程大学 | 空军预警学院 | 火箭军指挥学院 |
二、成绩复核时间及办法
1. 复核申请时间: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时间:2023年2月22日-26日,26日后不再受理。
2. 复核申请办法:考生须一次性向所报考招生单位提出复核申请,具体办法请见各招生单位公告。
3. 复核科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的各科目。
4. 复核内容:网评科目答题卡扫描图像是否清晰、是否扭曲;网评科目是否由两名以上的评卷教师给分;主观题分数是否有漏记、错记以及统分差错等。评卷教师对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复核范围。违规考生各科目不予复核。
5. 复核结果反馈:申请复核的成绩如有差错,经相应学科评卷专家组、省评卷领导小组认定后予以更正。2023年3月4日后,更改结果由招生单位通知考生。对复核成绩无差错的,不反馈复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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