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划安排
2023年学校计划接收推免硕士生3200人左右,约占全日制硕士招生总规模的50%。
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且进入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学术学位学科(专业)、工程类专业学位(8个类别)可接收直博生。接收推免生的院系、专业和拟招收计划数参见各院系接收推免生工作细则。工程硕博士专项计划招生类别及计划按专项方案执行。
二、申请基本条件
1.国内高校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23年9月我校研究生入学报到前可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已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2.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或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无受处分(处罚)记录。
3.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应名列专业前茅,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具有博士生培养潜质。
三、工作程序
(一)预报名
为方便考生申请我校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及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开通华中科技大学推免研究生预报名系统。该系统为我校接收推免研究生的辅助系统,用于采集考生信息、组织复试考核等。
1.华中科技大学获得推免资格并有意报考本校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入预报名系统提交申请材料。经报考院系审核后,组织考生进行线下复试考核。
2.其他高校获得推免资格并有意报考我校的学生,可按材料清单提前准备好电子版材料,须在规定时间内进入预报名系统提交申请。
各院系根据接收推免生工作细则,对提交预报名申请材料的考生分批进行审核;根据拟接收推免生计划数确定入围人数,确定入围复试考核的考生,通过邮件或电话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心理素质、学业成绩、学术潜力等进行择优选拔、综合评价,并公布考核结果。
各院系在夏令营环节已进行过考核并取得成绩的考生,进行预报名后须通过院系组织的复核确认。
(二)正式报名
已获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2022年9月28日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正式报名及后续程序。
已在我校推免预报名系统报名,通过院系复试考核并得到相关通知的考生,须在系统开通后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提交报考华中科技大学的志愿。超过24小时未报名的,学院将不能保留接收计划。
各院系根据考核结果和报名情况,分批发放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超出院系规定时间考生未接受复试通知,院系可撤销对考生的复试通知。超出院系规定时间考生未接受待录取通知,院系可撤销对考生的待录取通知。
如相关院系拟招收推免生计划仍有余额,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接收考生申请并完成审核,程序同前所述。
(三)拟录取名单上报
根据我校拟接收推免生计划数,按期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同意将我校作为其唯一录取学校。学校在规定时间汇总名单并将拟录取名单公示后上报审核。
四、有关工作规定
1.学校和院系要完善推免生选拔工作机制,加强复试考核的工作规范管理,落实信息公开公示,确保择优选拔、公平公正。
2.各院系要组织对导师、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工作规则和考核标准。
五、有关说明
1.所有推免生根据学校奖助学金文件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
2.学费、住宿费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最终以报湖北省物价部门备案标准为准。
3.推免生的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调取档案等程序完成后计划于2023年6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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