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由各招生单位公布,湖北省教育考试院于2017年2月16日在官网上公布统考科目成绩。
二、成绩复核
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于2017年2月16日-20日,一次性向所报考招生单位提出复查申请,具体办法可查阅各招生单位公布的成绩复查通知,逾期不再受理。
复查科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的各科目。
复查分工:招生单位负责自命题科目的成绩复查工作;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统考科目的成绩复查及所有科目的成绩更正认定工作。
复查内容:网评科目答题卡扫描图像是否清晰、是否扭曲;网评科目是否由两名以上的评卷教师给分;主观题分数是否有漏记、错记以及统分差错等。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考生答卷按照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以上内容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专人进行复核,考生不得查阅答卷。评卷教师对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复查范围。违规考生各科目不予复查。
申请复查的成绩如有差错,经相应学科评分仲裁组、省评卷领导小组认定后予以更正,更改结果由招生单位通知考生。对复查成绩无差错的,不再反馈复查结果。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17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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