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关于接收2018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 2021考研推免生_推荐免试_保研流程_推免是什么 - 武汉新文道考研

关于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资讯
考研动态| 考研常识| 考研报名| 招生简章 考研经验|考研分数| 考研复试| 考研调剂
备考
政治指导| 英语指导| 数学指导| 专业课 专硕指导| 考研大纲| 考研真题| 考研问答
新文道考研 > 备考经验 > 推免信息 > 列表

东北师范大学关于接收2018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头像 新文道考研

阅览数

时间2017-09-15 17:44:35

点击下方 加群领取考研学习资料
2022考研院校规划群:
2022考研院校规划群:

推免生是指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简称“推免”,是指不用参加研究生考试而直接读研的一种情形。目前已经有部分院校开始发布2018考研推免招生简章,新文道考研会第一时间为大家整理汇总全国各大院校推免信息,以供考生参考提前做好准备。下面是东北师范大学关于接收2018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完善多元录取机制、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是促进高校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号)及教育部推免工作相关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18年推免硕士研究生接收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具有教育部批准推免资格的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生。

5.获得所在学校的推免名额,或我校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计划”名额(具体名额分配请见《东北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推荐免试补偿名额分配表》)。

6.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7.上述6点为基本申请条件,各招生学院(部)可结合自身学科专业实际,在此基础上提出更高要求。

二、接收专业

除生物物理学、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及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外,其他专业均接收推免生。具体专业信息请见《东北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复试、接收程序

(一)预报名

2017年9月28日之前,申请者可登陆“东北师范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预报名系统”(以下简称“预报名系统”)填报专业志愿,每个人最多可以填报2个平行志愿。详情请见《东北师范大学2018年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预报名通知》。

(二)正式报名

1.2017年 9月28日(含)之后,获得推免名额的申请者可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2.我校各招生学院(部)将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对申请者进行筛选,并通过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24小时内回复是否参加复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我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复试合格同意录取的申请者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24小时内确认待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被接收资格。

(三)复试

1.我校各招生学院(部)将对申请者进行审核,择优选拔后,通知申请者来我校进行复试。

2.具体复试时间及细则由各招生学院(部)自定。

3.申请者按各招生学院(部)要求的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复试报到时需携带:

(1)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学校教务处或就读学院(部、系)加盖公章的本科成绩单1份。

(3)外语水平证明,如国家英语四、六级、TOEFL等。

(4)各类获奖证书和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5)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可以证明自己综合素质、学术潜力的其他材料。

(四)接收

1.我校将在10月20日前完成全部推免生接收工作。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招生办公室将在网上公示拟录取考生信息,公示无异议且通过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审核后,申请者正式获得我校推免生资格。

2.我校不再向接收的推免生发放纸质接收函。

3.已被我校同意接收的推免生,如因个人原因放弃录取资格,我校不予出具任何证明和手续。

4.我校将于2018年6月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学费及奖助

1.所有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及学制请见《东北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研究生奖助办法请见《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改革方案》。

五、其他事项

1.以虚假材料获得我校复试或录取资格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

2.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已被我校同意接收的推免生,如在后续的学习过程中受到学校处分,或入学时(9 月 1 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均将取消录取资格。

4.具体接收相关事宜,请咨询接收学院(部)。

5.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 0431-85099608。

各招生学院(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推荐阅读:

       全国各院校2018考研推免研究生章程汇总
             全国各院校2018考研推免研究生招生目录汇总
             全国各院校2018考研招生简章汇总

本文素材来源于网络,由武汉新文道考研进行整理,想了解更多关于考研相关资讯,敬请关注新文道考研,我们将为同学们奉上全面完整的时下考研相关资讯。

快给朋友分享吧!

非特殊说明,本文版权系原作者,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地址:http://www.hbxinwendao.com/news/11053.html

热门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