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财经大学2018考研招生目录都已经发布,新文道考研小编在其中为大家挑选出了法律硕士(非法学)招生的相关信息,方便想要报考该校的考生查看。下面是广东财经大学2018法律硕士(非法学)复试考试大纲。
复试笔试题型及分值分配:
民法(总论)50分、刑法(总论)50分。具体如下:
(1)案例分析:2题,每题50分,共100分
复试的面试:法学基础理论和法学热点问题
复试笔试大纲:
民法(总论)考试大纲概述:
民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分析研究方法。考察学生对民法学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考察学生对中国民法总则体系的了解程度及运用总则规范、理论分析研究民事法律问题的能力。注重对学生知识结构和分析、思考能力的考察。
第一部分 民法(总论)
一、民法概述
●民法的概念
●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
●民法的特点
●民法的体系
●民法的渊源
●民法的适用范围
二、民法的基本原则
●民法基本原则概述
●平等原则
●私法自治原则
●公平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公序良俗原则
三、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民事法律事实
四、自然人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责任
●监护
●自然人的姓名、住所、户籍和身份证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经营户
五、合伙
●合伙的概念
●合伙人的出资和合伙财产
●合伙的债务承担
●合伙的内部关系
●退伙和入伙
●隐名合伙
●合伙的终止
六、法人
●法人制度概述
●法人的成立
●法人的民事能力
●法人的机关及法人分支机构
●法人的变更和终止
七、民事权利
●民事权利的概念
●民事权利的分类
●民事权利的行使和保护
八、物
●物
●货币和有价证券
九、民事行为
●民事行为的分类
●民事行为的成立
●意思表示
●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
●效力存在欠缺的民事行为
●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行为
十、代理
●概述
●代理权
●无权代理
●代理关系的消灭
十一、期限与诉讼时效
●期限
●诉讼时效制度概述
●诉讼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效果
第二部分刑法(总论)
《刑法学(总论部分)》考试大纲概述:
刑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分析研究方法。考察学生对刑法学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考察学生对中国刑法总则体系的了解程度及运用总则规范、理论分析研究刑事法律问题的能力。注重对学生知识结构和分析、思考能力的考察。主要分为三个部分:刑法概论、犯罪、刑罚。
一、 刑法概论
1.刑法的概念、渊源与分类
2. 刑法的性质、任务与功能
3. 刑法的体系与解释
4. 刑法的基本原则
5. 刑法的适用范围
二、 犯罪与犯罪构成
1. 犯罪的概念和分类
2. 犯罪构成及犯罪构成要件
三、 犯罪客体要件
1. 犯罪客体与犯罪客体要件
2. 犯罪客体的多层次划分
四、犯罪客观方面要件
1.犯罪客观方面要件的概述
2.危害行为
3.危害结果
4.行为对象
5.行为的时间、地点与方法
五、 犯罪主体要件
1.犯罪主体概述
2.自然人犯罪主体
六、犯罪主观方面要件
1.犯罪主观方面要件概述
2.犯罪故意的概念和心理因素
3.犯罪故意的类型
4.犯罪的目的与动机
5.犯罪过失
6.无罪过事件
七、单位犯罪
1.单位犯罪的概念和种类
2.单位犯罪的构成
3.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
八、排除犯罪的事由
1.排除犯罪的事由的概述
2.正当防卫
3.紧急避险
九、故意犯罪过程中的犯罪形态
1.直接故意犯罪过程中犯罪形态的概述
2.犯罪预备形态
3.犯罪未遂形态
4.犯罪中止形态
5.犯罪既遂形态
十、共同犯罪
1.共同犯罪概述
2.共同犯罪的形式
3.共同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十一、罪数形态
1.罪数概述
2.实质的一罪
3.法定的一罪
4.处断的一罪
十二、刑罚概述
1.刑罚的概念
2.刑罚的目的
十三、刑罚的体系和种类
1.刑罚的体系
2.主刑
3.附加刑
4.非刑罚处罚方法
十四、量刑制度
1.量刑的基本原则
2.量刑的情节
3.累犯
4.自首
5.立功
6.数罪并罚
7.缓刑
十五、刑罚执行制度
1. 刑罚执行制度概述
2. 减刑
3. 假释
十六、刑罚的消灭
1.刑罚消灭概述
2. 时效
3. 赦免
本文素材来源于网络,由武汉新文道考研进行整理,想了解更多关于考研相关资讯,敬请关注新文道考研,我们将为同学们奉上全面完整的时下考研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