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法硕考研法制史必背14道主观题(八) - 2023法硕专业考研_法硕考研科目_法硕考研院校 - 武汉新文道考研

关于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资讯
考研动态| 考研常识| 考研报名| 招生简章 考研经验|考研分数| 考研复试| 考研调剂
备考
政治指导| 英语指导| 数学指导| 专业课 专硕指导| 考研大纲| 考研真题| 考研问答
新文道考研 > 考研考点 > 专业课 > 法律硕士 > 列表

2018法硕考研法制史必背14道主观题(八)

头像 新文道考研

阅览数

时间2017-04-08 18:09:09

点击下方 加群领取考研学习资料
2022考研院校规划群:
2022考研院校规划群:
【分析题】

《宋史·刑法志三》:“(绍兴)二十九年(公元1159年) ,令杀人无证、尸不经验之狱,具案奏裁, 委提刑审问。如有可疑及翻异,从本司差官重勘,案成上本路,移他监司审定,具案闻奏。 否则监司再遣官勘之,又不伏,复奏取旨。先是,有司建议:外路狱三经翻异,在千里内者 移大理寺……鞠勘本路累尝差官犹称冤者,惟檄邻路,如尚翻异,则奏裁。”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问题:

(1)该段文字反映的是宋朝何种司法制度?该司法制度的含义是什么?

(2)该制度是如何适用的?

(3)实施该制度的意义是什么?

解析

1)该段文字反映的是宋朝翻异别推制的司法制度。(2分)翻异别推制就是在发生犯人推翻原 口供,而且所翻情节实碍重罪时,案件须重新审理,应将该案改由另一法官或者另一司法机 关审理。(2分)

(2)对于杀人但无证可查的、尸体未经检验的案件,案件要具结奏请裁决,并委托提刑 司审问。如有可疑及犯人推翻原口供的翻异案件,令提刑司派遣官员重新勘验,案件移送路 一级司法机关具结后奏请裁决。否则路一级司法机关应当派遣官员再次勘验,犯人仍不服的, 再次奏请裁决。但翻异次数不能过三。经三次翻异者,千里以内的移送大理寺审理。对于千 里之外的路级案件的翻异,奏请裁决。(4分)

(3)翻异别推制是宋朝独有的制度,该制度对于防止冤假错案具有积极意义,该制度也 有利于皇帝对各级司法审判权的控制和监督。(2分)
 

为了方便大家学习,武汉新文道考研特为广大学子推出2018考研全年集训营、半年集训营、VIP彩虹卡等一系列备考专题,所有你不明白的都会一一帮你搞定。同时,武汉新文道考研微信公众号@whwdky一直为大家推送考研资讯,让您足不出户就可以轻松了解到最新的考研信息!

本文素材来源于网络,由武汉新文道考研进行整理,想了解更多关于考研相关资讯,敬请关注新文道考研,我们将为同学们奉上全面完整的时下考研相关资讯。

快给朋友分享吧!

非特殊说明,本文版权系原作者,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地址:http://www.hbxinwendao.com/beikao/3193.html

热门专题